為保證同學們在規定時間內完成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期初重考網上申請,現就本次重考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重考申請時間
“信息門戶網站”——“師生服務”將于2021年2月23日(周二)中午12:00至3月2日(周二)23:55期間開放重考申請頁面,供學生上網提交本次重考申請。
二、 重考申請資格及課程范圍
1. 凡2017、2018和2019級的學生在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試中取消考試資格、缺考或課程考核違紀、作弊者,不得申請重考。
2. 因故未能參加2020-2021學年第一學期期末考核,已申請緩考且被批準者,有資格申請參加屬于本次重考課程范圍內的緩考課程的重考。
3. 凡2017級學生(包括已轉入2017級的學生)課程考核未滿4次,未出現取消考試資格、缺考、違紀情況, 屬于本次重考科目的課程且具有重考申請資格的可申請參加本次期初重考。
4. 2015級、2016級四年制本科生且在申請期限內的結業生。特別提示:結業生,可上網提交有重考資格課程的重考申請,不受資格限制。
5. 軍事訓練、實驗、實習、課程設計、專業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等實踐性教學環節不設重考,公共選修課不設重考。
三、 考試安排查詢
本次期初重考預計將在第4-10教學周進行,考生個人考試安排預計于第3-4教學周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信息門戶網站”——“師生服務”中的相關考試安排。
四、 成績查詢及記載
按照學籍管理規定,重考課程成績達到60分以上者,按60分記載;低于60分者,按實際分數記載。成績記入重考發生學期,并標注“重考”。
五、 注意事項
1. 考試申請系統不支持手機終端提交數據,僅支持PC機提交。
2. 未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提交重考申請的學生不予補報,未申請重考者不得參加考試。
3. 重考申請一旦提交不予撤銷。
教務處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