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坤同學(學號:20155069 班級:16產品設計-7班)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且逾期未辦理延長學習年限手續,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第三章第五節第三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和《天津理工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津理工?!?/span>2017〕32號)第十章第五十條第四款之規定,學校擬對黃坤同學予以退學處理。
對以上擬處理結果有任何需要陳述或申辯事宜,請在10個工作日內到校進行陳述和申辯。上述通知作為正式告知法律依據。
天津理工大學教務處
2020年12月19日